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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起因自己摩托丢失而引发的盗窃案

2017-12-06 16:50:14

       梁河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。被告人张某对盗窃摩托车一辆的事实供认不讳。张某家庭殷实,在问及其盗窃的目的时,其回答却让人感到十分意外。张某供述,当天其从芒市骑摩托车回家,路过翁冷的时候其把摩托车停在路边去吃东西,吃完后发现其摩托丢失。在其寻找自己摩托车的过程中,正好看见路边停着一辆红色摩托车,车上插着钥匙。其就想自己的摩托车丢了,就偷一辆摩托骑回家,好给家人一个交代,于是实施了盗窃行为。

  自己的摩托车被盗,本应及时报案,通过合法途径挽回自己的损失。张某却选择了通过偷盗他人摩托来弥补自己损失的极端方式。最终,张某也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,其因盗窃罪被梁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,并处罚金2000元。